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31 来源:

晋市水便〔2020〕227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

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2020年11月19日,水利部公布了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的名单,高平市作为全省唯一县(市、区)成功入选。高平市在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积累了很多实践经验,为我市创建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1105号)和《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的通知》(晋水运管便﹝2020﹞76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现将《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晋水运管便﹝2020﹞76号)转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梳理总结改革经验,提炼特点亮点,编制本县(区)改革工作报告及改革目标完成情况说明,于2021年3月10日前上报市水务局。

附件:《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的通知》(晋水运管便﹝2020﹞76号)


晋城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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