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总河长、市级河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26 来源:河长事务科

晋市河办〔2026〕3号  

晋城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总河长、市级河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动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根据人事调整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由市委书记薛明耀、市长刘振华同志共同担任市双总河长,刘振华同志兼任沁河市级河长,王震同志不再担任市总河长,薛明耀同志不再担任沁河市级河长。



晋城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责编:河长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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