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知识小课堂 | 工作纪律常见问题①

发布时间 :2023-09-26 来源:清廉晋城

第一课

什么是党的工作纪律?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工作内容十分丰富,包括党委(党组)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巡视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编制工作、保密工作、对外联络工作以及党的机关工作、基层支部工作,等等。相应的,围绕着党的每一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都需要有工作纪律来保障,党的工作纪律的内容也十分丰富。

第二课

对工作不负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该如何追究责任?

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大多数都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全局的重大事项,涉及党的事业发展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因为工作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导致上级的决策部署不能得到正确执行,必然会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是会破坏当地的政治生态,阻碍改革发展进程,影响地方和谐稳定,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必须要对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追究纪律责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发展经验的集中反映,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发展规律新认识的理论化制度化。党的十九大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写入了党章,凸显了新发展理念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党必须统一发展思想和行动,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加以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彻底摒弃,真正把新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否则,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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