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知识小课堂】政治纪律常见问题⑰

发布时间 :2023-04-19 来源:廉洁晋城

第三十三课 党员能参加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吗?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但是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并且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才能进行。党员是具有特殊政治使命组织中的一员,必须遵守严格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普通公民能够做的事,党员并不一定能够做。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党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参加任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包括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如果参加了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更是严重违纪行为,会受到党纪严惩。

第三十四课 党员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如何处理?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这里所讲的“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一般是指合法的活动。这些活动对普通公民来说是可以依法举行的,但是对于党员来说,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首要的就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向组织请示、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参加。如果是非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党员则不能参加,即使向党组织请示,党组织也不能批准其参加。因此,党员参加非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有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规定行为,需要受到法律惩罚的,应当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依照《党纪处分条例》总则规定的纪法衔接条款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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