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3-09 来源:水务信息中心

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厅字〔2018〕5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3月份继续在全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廉洁勤政、担当作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警示教化在先、强化查摆整改,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使“廉洁勤政,担当作为”成为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为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专题学习辅导,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利用党组、党支部学习主阵地,举办“廉洁勤政,担当作为”专题纪律辅导,局党组分3次进行,各支部自行安排。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行专题辅导。专题辅导后每位党员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警钟长鸣。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用不廉洁、不作为、不担当的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向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示警,让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廉洁勤政,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三)对照市委部署要求,查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局党组要认真组织查摆我局存在的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吃拿卡要等行为。局班子成员要认真查摆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拖沓怠惰的问题;认真查摆作决策、抓落实搞“花架子”、材料政绩、打造“领导可视工程”等问题;认真查摆所分管领域基层干部冷硬横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针对个人存在问题,逐级开展提醒谈话。以问题为导向,重点针对个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廉洁勤政、担当作为”主题谈话。主要负责人要与分管领导谈话,分管领导要与分管领域负责人谈话,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与科员谈话。谈落实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谈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谈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个人涉及的问题;谈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中涉及水利行业的工作目标及水利转型发展中的责任担当和落实措施。

(五)分析差距查找漏洞,明确责任整改提高。根据自行查摆和提醒谈话中发现的本单位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分析思想认识差距,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并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报告整改情况。以整改提高的实际成效,确保我局在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大宣传展示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晋城水务网开辟“廉洁勤政、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月学习专栏,刊载党规党纪学习资料,集中报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情况。通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逐步推动“廉洁勤政,担当作为”化风成俗,汇聚起全局上下齐心开创新时代水利转型发展新局面的磅礴力量。

三、工作要求

1.围绕主题,学深悟透。警示教育月活动是市委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局党组要围绕“廉洁勤政,担当作为”主题,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张志川在市委七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对照着读,联系起来思考,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区分性质,把握界限。在专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必须严格区分性质,把握界限,既让顶风违纪者心存戒惧付出代价,又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激励干部在纪法边界内驰骋,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先行先试、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诬告陷害、恶意中伤的,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决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3.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局党组要统筹兼顾,既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又高度警醒、毫不懈怠地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以查摆整改的实际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4.联系实际、注重延伸。局党组要以上率下,带头参加好警示教育月活动;局属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贯彻落实不跑偏、不走样。活动结束后,各班子成员要将廉政谈话记录及个人查摆整改情况的报告、各支部要将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于4月5日前报送至局党办(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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