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水利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水利设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3 来源:水利安全科

晋市水〔2022〕50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水利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水利设施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力推进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全市水务系统应急救援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结合单位职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水务局和局属各单位汇总后上报市水务局水利安全科。

附件:1.2022年度全市水利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水利设施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责任清单

2.2022年度全市水利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水利设施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任务清单



晋城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度全市水利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水利设施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预案类别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1

水库

曹开幸

水利管理科

王子林

2

农村水电站

曹开幸

农村水利水电科

刘志国

3

河道

樊武斌

河道与水库技术服务科

张祁胜

4

供水系统

焦林林

农村水利科

庞宇林

5

水旱灾害防御

焦林林

水旱灾害防御科

庞宇林

6

淤地坝

张国宏

水保监测科

陈  宇

7

消防

张国宏

办公室

张小军

8

危险化学品

曹开幸

晋城市供水保障中心

李  维

附件2

2022年度全市水利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水利设施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任务清单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有关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如生产、技术、设备安全、行政、人事、财务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工作组中应邀请相关救援队伍以及周边相关企业、单位或社区代表参加。

二、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企业周边地质、地形、环境情况及气象、水文、交通资料;

3.企业现场功能区划分、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离资料;

4.企业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风险评估资料;

5.本企业历史事故与隐患、国内外同行业事故资料;

6.属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单位应急预案。

三、风险评估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

别;

2.分析各种事故类别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

3.评估确定相应事故类别的风险等级。

四、应急资源调查

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本单位以及周边单位和政府部门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撰写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

2.针对生产过程及存在的风险可采取的监测、监控、报警手段;

3.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及周边企业可提供的应急资源;

4.可协调使用的医疗、消防、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及其他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

五、应急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的特点,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措施科学,尽可能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下列:

1.依据事故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结果,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及处置特点,合理确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2.结合组织管理体系及部门业务职能划分,科学设定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3.依据事故可能的危害程度和区域范围,结合应急处置权限及能力,清晰界定本单位的响应分级标准,制定相应层级的应急处置措施;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内容,落实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六、桌面推演

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程序,结合有关经验教训,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可采取桌面演练的形式,模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过程,逐步分析讨论并形成记录,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七、应急预案评审

1.评审形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或论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可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专家。应急预案论证可通过推演的方式开展。

2.评审内容

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全面性、应急预案体系设计的针对性、应急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的科学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

3.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评审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专家,将应急预

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2)组织评审。评审采取会议审查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共同推选出的组长主持,按照议程组织评审;表决时,应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评审会议应形成评审意见(经评审组组长签字),附参加评审会议的专家签字表。表决的投票情况应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并作为评审意见的附件。

(3)修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表决不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修改完善后按评审程序重新组织专家评审,生产经营单位应写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的修改情况说明,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八、批准实施

通过评审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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