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副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市级河长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动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根据人事调整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由张军副市长担任市副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丹河、获泽河、芦苇河市级河长,邓志蓉同志不再担任市副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及丹河、获泽河、芦苇河市级河长。
晋城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