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来源:水利安全科 发布时间 : 2022-06-29

晋市水〔2022〕69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水办安全〔2022〕23号)和《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市安委办发〔2022〕5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任务,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向基层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内容,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决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附件1)的要求,积极参加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的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做好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晋城安全行”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

(三)扎实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邀请局属各单位和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谈心得体会。

2.积极参加水利部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

3.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提升趣味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晋城安全行之水利行。2022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参加“晋城安全行”活动,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发挥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认真核实查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平台作用。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和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请于6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表(附件2)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0时前报送一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视频、图片等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3)。

联系电话:2025193

电子邮箱:jcswanquan@163.com


附件:1.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晋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3.晋城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晋城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