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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1-21

晋市水〔2021〕14号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20〕164号),现将2021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投资计划1829.1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接文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切实加快计划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建设与管理责任制,效益与资金监督跟踪制,在资金支付和管理上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禁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的发生,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同时各级水利部门要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贫困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要求,统筹整合使用。整合后的资金根据脱贫任务和减贫需要自主安排项目,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整合资金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脱贫规划与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做好项目的审批、组织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1.2021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投资计划表

2.2021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绩效目标表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水务局      

2021年1月18日